法庭:傷亡索償案准呈精算師證據

【本報訊】多宗嚴重醫療事故和交通意外的索償人,因擔心日後獲判的賠償金不足以抵銷通脹,要求高院准許他們引入精算師和經濟學者證據,以爭取加大賠償額。高院法官聽畢原告和被告的陳詞後,昨日接納原告要求引入新證據的申請,下令原告和被告均需提交相關證據,以決定是否改變沿用了數十年的計算賠償方法。案件押後十一月六日再處理。

法官表示有足夠證據顯示,自上訴庭於九六年就「陳珮琪告九巴」一案有判決後,經濟情況已有改變,所以下令原告和被告雙方提交相關證據,以決定法庭以往的假定即索償人用賠償金投資每年有百分之四點五回報及可抵銷通脹,是否仍然有效。

與訟可選強積基金參考

法官續指,投資基金的選擇數以千計,法庭無可能逐一比較,希望與訟雙方專家可選取有代表性的強積金基金,並提交九五年至今年,十七年來每年的投資回報數據。

案件編號:HCPI 235/01、671/07及228/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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