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手撞女便衣胸 同志囚3月

【本報訊】特首梁振英於七月中為油麻地戲院開幕禮進行剪綵儀式期間,一名自稱同性戀兼精神病的無業漢,乘機混入人群向在場的便衣女探員「抽水」,用手肘擦向女警胸部,九龍城法院經審訊後裁定他非禮罪成,判監三個月。

夫婦彼此「冇乜興趣」

事主作供指,她於七月十七日到油麻地石龍街便衣執勤,期間被告黃超然(四十九歲)突站到其身前,曲起左手用左手肘來回擦其胸部,事主頓感錯愕退後,被告則步行離去,她定過神後,看見同袍已散去,她雖心有餘悸,仍尾隨被告,同時要求增援,最終在男同袍協助下拘捕被告。

被告自辯時大爆自己是同性戀,但因想生兒育女才結婚。他自言與妻子均對對方都「冇乜興趣」,但仍大讚妻子是好人。被告曾因性取向而接受治療,但性取向未因此而改變。案發當天,他見油麻地戲院開張,又得悉特首梁振英會到場,為一睹其風采才留在現場。被告說:「曾蔭權就唔睇啦,都睇咗幾年。」被告強調自己沒有與女性有身體接觸,但當梁離去時,記者爭相採訪,混亂間有人撞向他,他或因此而觸碰到女性,但強調自己沒有淫念。

裁判官裁決時指事主沒有理由誣陷被告,加上她上庭作供時露出害羞神色,接納其證供,將被告定罪。被告其後申請保釋以等候上訴,但遭駁回。

案件編號:KCCC 2810/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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