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分居妻裸照箍煲 夫認恐嚇候判

【本報訊】三十六歲水貨客與妻子分居期間,聲稱為了與妻復合而透過內地網上通訊平台「QQ」,傳送妻子的裸照和二人親密照予對方,以期對方能回憶二人婚姻的美好,他又傳短訊威脅要求對話,妻子受驚下報警。水貨客昨於粉嶺法院承認一項刑事恐嚇罪,辯方求情時透露被告與妻現已和好如初,他並搬回與妻同住。裁判官將被告收押至八月二十四日,以待辯方呈交類似案例始判刑。

被告陳凌敏被控在今年五月十一日威脅會使妻子(三十三歲)的名譽受損而意圖使她受驚。

辯方求情時透露被告與事主結婚十年,並育有一子一女。辯方又透露被告現正因另一宗案服刑,事主曾往探監,而且被告在今年七月已搬回大埔中心的家與事主和子女同住。

倘不聽電話 相片與眾分享

根據案情指出,被告與事主在本年二月準備離婚,期間被告搬往上水獨居,案發日被告用「QQ」與事主聊天時,把十三張包括事主的出浴全裸照及二人濕吻照,傳送到事主的iPod;他並同時向事主發威脅短訊,指出若果事主不接聽他的來電,他便會「把照片和大家分享」。

事主感害怕遂報警拘捕被告,被告在警誡下承認為了與事主復合才犯案。

案件編號︰FLCC 1047/2012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方互動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