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薪$13 七年無休 老保安大控訴

最低工資法定時薪廿八元實施逾一年,但有業主立案法團目無法紀,只肯以超低的十三元二角時薪支付予年過七旬保安員,更要求事主簽署不受本港勞工法例限制的合約,意圖避過檢控。年老保安員為供養內地患癌妻子,只能一直啞忍,直至上月底慘遭該法團解僱,他終站出來到勞工處舉報,並追討逾二十萬元欠薪及遣散費等。

自資請替工 為癌妻啞忍

社區組織協會昨與七十八歲的林錫齊到西九龍勞資關係科舉報,指華僑大廈業主立案法團違反最低工資法例及勞工法例,向對方追討逾二十二萬元的欠薪及遣散費等。林指在該單幢式大廈任職保安員已有七年零八個月,日做十二小時,年終無休,從沒放過一天例假、年假及勞工假,如要放假則「自掏腰包」請替工,但時薪僅為十二元一角,去年五月一日最低工資實施後加薪至十三元二角,仍與二十八元相距甚遠。林坦言因年紀老邁,又要賺錢寄回鄉間供女兒讀書及供養患癌的妻子,只好一直啞忍。

直至今年七月,該法團索性辭退林,但只肯賠償五千元遣散費。林因妻子於去年底癌病去世及女兒學成畢業,再無後顧之憂,於是到勞工處舉報。被問及最低工資是否能保障他時,他坦言︰「好多朋友好似我咁,年紀大,就算老闆剝削,都唔敢出聲。你話勞工處會幫你,其實就係害緊你!」對於追討得來的賠償會否用作養老,林表明因妻子患病期間向親友借貸約八萬元,故會先還清債務,餘下則用作生活費。本報昨日曾到涉事大廈,但法團拒絕就事件回應。

敢怒不敢言 屬冰山一角

協助事主的社協社區組織幹事吳衞東稱,勞工處已相約有關法團在下月初進行調解會議,又指事件是冰山一角,不少事主為生活「敢怒不敢言」,要求勞工處加強巡查單幢式大廈,並每年檢視單幢式大廈稅單,調查立案法團有否違法。

勞工處昨稱已會見事主,並提供適切協助,又指如僱主心存僥倖短付工資,一經定罪,最高可罰款三十五萬元及監禁三年。勞工處又指,任何僱傭合約的條文,如有終止或減少《最低工資條例》所賦予僱員的權利、利益或保障的含意,即屬無效。

由去年五月一日條例實施至上月三十一日,當局已進行四萬五千次工作場所巡查,共有一百三十一宗懷疑低於法定最低工資個案。此外,勞工處向涉嫌違例的僱主發出二十次警告,至今因短付最低工資而被定罪的傳票為二十宗。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方互動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