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言集:要不要教育局?

香港需要教育局,抑或是教育委員會呢?

教育涉及龐大的公帑開支,但卻不應用官僚主義的行政方法管理,即使公立學校屬公務員體系,管理方法也可以以校本為主,不用由上而下讓官僚來主管。校本為主即以教師、家長和社區代表為主,政府的功能只是監督而非直接介入管理。公立學校的管治與政府資助學校同一例,後者的管治可加入辦學團體代表,前者則是教育局官員代表辦學團體,但管治的重心在教師、家長和社區代表,不應在辦學團體的代表。校本為主包含強烈的民主精神、社區歸屬感,與行政管理機構有着根本分別。不能說涉及公帑便要用行政人員管理。

在學校治理以外,教育政策其實脫離不了學校。一是涉及資源分配,由學校集體決定勝於行政決定;二是涉及教學內容(包括課程),同樣地由學校集體決定比行政人員決定更符合學生、社區、社會的利益。在學校集體以外,當然還可有專家參與,讓本地和海外的大學,科研機構的專家代表參加。此外,考試有考試管理局,也有相關委員會。

教育局實際要管理的範圍很小,當大部分工作、功能都下放至學校,委託專家和持份者以委員會形式來作決策、執行時,教育局便不需要龐大的官僚架構和編制。教育局可改為教育委員會,甚或取消之,把餘下的工作、功能併入一個大局,例如把勞工、社福、教育等合併起來,順應國際潮流,實行大局制。教育局可有可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