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家爭產案延遲開審求和解

【本報訊】已故全國政協副主席霍英東的家族爭產案,由長房三子霍震宇興訟展開戰幔,他並提出簡易判決申請,要求先罷免其中一名任遺囑執行人兄長霍震寰,案件原定昨於高院開審,但法官應霍家成員的要求將案延至今日,讓成員把握機會繼續和談;而霍家成員未有到庭,均由龐大的律師團隊作代表。

雙方律師團陣容鼎盛

原告霍震宇,被告則是包括原告兩名胞兄霍震寰及霍震霆在內的共十六名霍家成員。與訟雙方分別聘用了八間律師行,當中以震宇及震寰的律師團隊陣容最鼎盛,震宇律師團有三名資深大律師唐明治、林雲浩及馮庭碩;而震寰律師團則是黃福鑫、馮柏棟兩名資深大律師和大律師陳肇基。而被告中的霍英東長房太太霍呂燕妮和長房女兒霍麗萍則未有派律師到庭。

案件昨早聆訊前,與訟雙方的律師已要求把案延至中午讓各方有更多時間和談。代表原告霍震宇的資深大律師唐明治中午向官透露,參與訴訟的霍家成員正進行「頗深入」的討論,希望可達成協議但對此不能保證,因此要求能獲多些時間商討。法官表示,只要各方有商討空間,法庭願意給予時間,但提醒各方指法庭時間表緊迫,只餘下兩日審期。唐明治回應說若案件要開審,其陳詞會盡量簡短,以令各方有時間向法庭闡明各自理據。

案件編號:HCA 2155 /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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