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美犯罪」天網恢恢

被告吳雅倫干犯本案計劃周詳,案發前一年多已移居江西南昌,事發時特地由內地桂山島乘快艇偷渡回港犯案,沒留下出入境紀錄;警方最初亦找不到目擊證人指證他殺人,連兇器亦無法尋獲。主控官開案時更指被告可能自以為犯下一宗「完美罪案」。可幸天網恢恢,警方憑被告留下的蛛絲馬迹,終將他繩之於法。

案件主管警隊高級女督察劉麗君昨表示,在死者遇害後即時有人企圖用卡在提款機提走死者款項,警方遂截取該處閉路電視圖片,拿往讓井頭村村民辨認,他們已即時認出提款人是被告。其後鑑證人員又在兇案現場的雪櫃表面找到被告掌印,就更確定他與案有關。

雖然被告○九年離港後再無入境紀錄,但警方從村民得知被告女友蕭佩斯住在該村,因而查到他在事發前後曾寄住蕭家,並查到他使用蕭的八達通進出井頭村。警方更找到來往桂山與港的艇家,證實被告事發期間曾乘快艇進出。而與被告在南昌生活的被告內地妻子鄭小女在事件中亦一度被捕,曾被控協助處理犯罪得益,但經徵詢法律意見後律政司對鄭撤控。案件主管昨對結果滿意,並感謝井頭村村民的協助。

記者龍偉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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