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帽持拐杖騙倒銀行職員

【本報訊】本案被告吳雅倫,在案件開審前已承認兩項欺詐罪,控方指他在死者遇害翌日,喬裝成死者,並靠提供死者身份證明文件及冒簽,成功提取死者大筆存款。此外,被告被捕後曾聲稱案發期間他不在香港,但警方調查發現他涉嫌在犯案期間,乘快艇由內地偷渡返港,事成後又偷渡離開。該快艇的駕駛人會以控方證人身份出庭作供。

資料顯示,死者生前在滙豐及中銀兩間銀行,擁有三個戶口。其中滙豐的儲蓄戶口存款達一百萬元。控方稱,被告殺害死者後,於翌日下午先往荃灣城市中心的滙豐分行提款,他為扮成老翁,特地戴上帽子及手持拐杖。

被告起初要求提取五十萬元人民幣,但因兌換額超過限額被拒,他遂改為要求提取五十九萬港元現款,銀行職員要求他出示身份證、存摺及銀行卡,並詢問其電話地址,結果全部過關。被告最後冒簽死者簽名,也騙倒銀行職員,成功提款。之後他再往沙咀道的中銀分行,重施故技提取了一萬元人民幣。

坐快艇返港犯案

控方指,被告犯案後匿藏內地,後來在江西省南昌市被發現,去年二月被解返港拘捕。據入境處紀錄,他自○九年六月出境後便無回港,他被捕後亦聲稱案發時他不在港。但控方指,警方調查到被告於一○年十一月,曾在廣東省桂山島要求一名船家駕快艇載他往東涌,一星期後又由東涌偷渡回桂山。該船家已認出當時接載的是被告,他稍後會出庭作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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