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港鐵分租鐵路隧道的地底光纖電纜以開源,早已不是秘密,通訊業界坦言從沒想過港鐵的做法竟是違反土地契約;業內人士認為,在鐵路隧道內鋪設光纖與其他公用事業在地底鋪設電纜、水管等無異,主要是為市民提供日常必須的公共電訊服務,希望港府切勿矯枉過正,影響乘客。
香港通訊業聯會主席何偉中表示,現時話音、短訊及互聯網數據等,均是透過光纖網絡傳輸。而在地下鐵路範圍內,主要依靠港鐵鋪設光纖電纜,當鐵路公司建設整個光纖骨幹網絡後,電訊商便租用有關網絡及設置收發訊號的設備,為手機用戶在沿途提供話音及上網等服務。
他認為,在鐵路隧道鋪設光纖,與公用事業機構在地底建設水管、煤氣管及電纜等一樣,都是為市民提供必須的公共服務,有關部門應作出協調,而非全面取締。「地底嘅光纖又係咪違反地契呢?如果係違規,咁點解政府又發牌畀TraxComm營運呢?」
資訊科技商會會長方保橋亦認為,電訊服務關乎民生問題,如果政府禁止在鐵路隧道內鋪設光纖,將嚴重影響市民的通訊便利。「依家就好似港鐵租咗政府間屋,佢再分租出去,咁政府之前可能無講清楚唔准分租,依家先話唔畀!」
香港測量師學會會長劉詩韻則估計,港府早年與鐵路公司簽訂的地契,可能寫得「較死」,規定鐵路隧道只能作特定用途,或不能作某些用途,因此港鐵利用鐵路隧道鋪設光纖牟利便屬違規行為。
她指出,地契是用來規範已批租土地用途的合約,地政總署作為把關部門,發現有業權人違反有關條款,必須採取相應的執行條款行動。但她認為該署收回隧道的機會不大,相信只會要求港鐵補回地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