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濕疹 七歲女生毛 無牌中醫判刑

【本報訊】患濕疹的七歲女童服用旺角一間中醫診所處方的藥物後,出現四肢生毛等類固醇副作用,該診所股東陳國榮其後承認無牌行醫、非法銷售及管有毒藥等五罪,昨在觀塘法院被判監兩個月但緩刑兩年,另罰款一萬七千元。裁判官直言不相信本案乃單一事件,惟控方未有證據證明被告長期執業,才決定輕判他,但警告被告要有醫德及尊重自己的職業,不要只顧謀利。

疑類固醇副作用

裁判官為了解被告是否長期執業,曾三度押後案件,要求警方進一步調查,他昨日引述警方調查所得,指涉案診所有三名註冊中醫師,但都只是掛單應診,並非駐診,其中一人更屬義務性質,而診所的帳簿及病人求診紀錄均簡單混亂,裁判官審閱後直言「證明唔到啲乜嘢」,並斥責被告交出有關紀錄是「當法庭傻」;然而警方雖聯絡了廿多名曾到診所求診的病人,僅一人證實是由被告診治,始終不能證實被告是長期駐診。

被告陳國榮(四十二歲)報稱是旺角一間醫療中心的股東兼醫療助理,案情指,李姓女事主於去年五至八月帶同患濕疹的女兒求診,先後獲處方四種藥物及粉末,女童服藥後濕疹雖痊愈,卻出現發胖、四肢及背部長出毛髮等疑似服用類固醇副作用;李其後向衞生署查詢,揭發被告無牌行醫及所處方的藥物含類固醇等西藥成分。

案件編號:KTCC 2362/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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