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前大廈物業主管 騙款判監

【本報訊】物業管理公司前大廈男主管以升職為餌,引誘女下屬共借出三十八萬多元,早前承認一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昨日在九龍城法院判刑,裁判官指涉案金額大,但是,考慮到被告願意賠償,遂判被告入獄八個月,並下令他自年底開始分期賠償。

辯方求情稱,被告丁米高Michael Day Ellenbuger(五十歲)自知難逃牢獄之苦,但是,仍然願意分期,以每月三千元還款。裁判官指被告妻子雖然對他的行為感到失望,但仍願意支持,並會外出工作。裁判官認為涉案金額大,必須判囚,同時下令被告須分期賠償卅八萬多元。

控罪指被告於前年八月十八日至去年二月期間,藉詞在工作上給予陳麗有優待,誘使陳借出逾卅八萬元貸款。

案件編號:KCCC 1188/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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