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到病除:口服藥物 未必一食見效

「藥劑師!我食了藥後為甚麼仍未見效?是不是這藥沒有用?」「我不要藥物。食了藥至少要等十年才能排出體外!」這兩句說話在藥劑師執業生涯中聽到了不少次,同時亦困擾了很多香港人。藥物發揮功效以及藥物要多久才能排出體外是關係到該個別藥物的動力學,會受很多因素影響。

口服藥物從吞下去後,在身體經歷了溶解、吸收、分布、轉化、排出。這幾個步驟控制了藥物很多特質。至於藥物需要多久才會發揮功效,則視乎它在體內的濃度。這裏指的是藥物要多久才能在目標器官積存至治療範圍的濃度,與溶解、吸收、分布有關。藥物的溶解吸收受它的化學結構及劑型等影響。俗稱「舌底丸」的Glyceryl Trinitrate在舌下溶解吸收到達心臟,發揮效用擴張血管是數分鐘內的事。一般止痛藥物片在消化道分解吸收,發揮止痛功效需要約一小時。有些藥物如抗抑鬱藥,則要一至兩個星期才能發揮療效,改善情緒。因此,藥物起效的時間各有所異。一般口服藥物大概需要時間溶解吸收,未必一食便見效。

另一個疑慮則是藥物會在身體逗留多久。其實,藥物一般會經過轉化然後自然隨尿液或糞便等排出體外。藥物的半衰期(即把血液的藥物濃度減少一半的時間)主宰了藥物在體內逗留的時間。一般藥物大約經過五個半衰期便會排走了97%。清楚認識藥物便能安全又有效地使用藥物,令身心得到保障。如果對藥物有任何疑問,可以查詢藥劑師。

香港醫院藥劑師學會 藥物教育資源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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