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亞銀行主席李國寶的表弟鍾嘉禧涉夥同男友人充「闊少」騙女友千萬元案,昨在區域法院開審。控方指鍾與在航空公司工作的前女友分手後,撮合男友人與前女友成情侶,之後兩男便涉合力誘騙該名女友及其母投資逾千萬元到他們的公司,以滿足他們的奢華生活。女事主供稱在投資後,便獲男友豪請她們一家等共十八人到美國旅遊,全部人入住酒店的豪華套房,男友人與鍾更在拉斯維加斯賭場豪賭。
涉案四名男被告依次是鍾嘉禧(四十二歲)、何家麟(四十三歲)、尹廣全(四十四歲)及鄭振達(卅五歲),除何報稱商人外,其餘三人無業。鍾、何被控兩項欺詐罪,鍾另控兩項以欺騙手段逃避支付五萬八千元法律責任罪;尹及鄭則各控一項洗黑錢罪。
女事主李月華(四十七歲)作供指九七年認識鍾並拍拖,九九年分手,○七年重逢,鍾介紹她認識何,她與何成為男女朋友。她指何當時駕駛福士汽車,有次他們接載鍾回家,鍾於九龍加多里山豪宅區的獨立屋附近下車。何與鍾又游說李母區月愛與鍾上契。
事主稱當時想出售其駿景園物業,鍾及何得悉後,游說她把賣樓得益投資到何的公司,鍾更稱自己九五年起已在何的公司投資,每三個月派息一次,也足夠他使用。同年三月,何請事主一家到曼谷旅行,全部乘坐飛機頭等位及住豪華酒店。旅遊回來後,何幫事主找到買家,但卻開出三百卅萬元低價,她初時不肯,但何稱會多給她四十萬元她才答應。交易完成後事主將其中三百廿七萬元給何投資。
同年七月,何聲稱想介紹家人給她認識,請了他及事主兩家、及包括鍾在內的一些朋友,全部十八人到美國旅行。期間事主見何每天到賭場豪賭,鍾指何精於賭術不用擔心,離開前何更聲稱贏了十萬美元。事主指與母投資後,同年九月曾收過派息十萬元,但僅此一次;何後來問她借錢一百萬元,○八年二月更要她用信用卡透支六十萬元給他。
而控方案情則透露,鍾及何曾以投資失利為由,要事主母女再作投資,否則之前款項會「凍過水」;鍾又聲稱其表親也曾投資二千萬元,兩事主至○八年底支付何及鍾共一千零七十多萬元及廿六萬元人民幣,部分金錢曾在尹及鄭的戶口處理。鍾又曾叫事主母代買金器並以支票還款,但均彈票。案件編號:DCCC 1148/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