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事不能,小事不為,曾蔭權治港七年毫無建樹,只留下一堆爛攤子。雙非問題固然愈演愈烈,僭建問題更是氾濫成災,新界村屋僭建、立法會議員僭建、問責高官僭建,連曾蔭權亦僭建,上行下效,僭建歪風蔓延全港每個角落,既有「村屋炸彈」,還有「招牌炸彈」、「簷篷炸彈」、「劏房炸彈」,現屆政府遺禍,下屆政府遭殃。
僭建遍地開花,正是港府長期有法不依、執法不嚴的惡果。以新界村屋僭建為例,當局長期視而不見,夕陽政府來到尾聲才忽然強硬,聲稱要依法清拆村屋僭建物,結果引起新界村民強烈反彈,除了發起連串抗爭行動,更準備與當局對簿公堂。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僭建就是僭建,違法就是違法,任何人都沒有特權。新界村民反應激烈固然值得商榷,但港府長期不作為,難道就沒有責任嗎?事實上,正因為當局一直執法寬鬆,村民才會一窩蜂僭建,造成難以收拾的局面。前政務司司長唐英年甚至曾向新界村民亂開期票,建議村屋可以興建六至九層,這不啻為村民製造不合理期望,令當局執法難上加難。
其實,村屋僭建只是本港安全隱患的冰山一角,僭建招牌、簷篷以及劏房無處不在,可以說是遍地炸彈,危機四伏。本港過去曾發生多宗塌簷篷、墮招牌意外,引起重大的人命及經濟損失,可惜當局至今沒有吸取教訓。去年屯門工廈簷篷倒塌意外令人觸目驚心,本報記者事後聯同專家檢測其他工廈的懸臂式簷篷,發現不少潛藏危機,包括簷篷位置因滲水而令牆身變薄,而奇怪的是,本報記者一年後舊地重訪,發現危機仍未解除,有的工廈滲水面積甚至比去年擴大一倍,鋼筋嚴重生銹,隨時有倒塌之虞,可見當局根本沒有採取補救措施,消除安全隱患。
至於僭建招牌的問題,當局執法更加兒戲。有區議員反映,屋宇署○八年曾要求議員申報棄置招牌,有人一口氣申報了五十個,惟四年過去了,許多當年申報的棄置招牌至今未被拆除。本報記者巡視旺角發現,每條街道都有四、五個棄置多年的舊招牌,這些招牌日久失修,搖搖欲墜,隨時從天而降,後果不堪設想。
港府失職豈止這些,本港接二連三發生唐樓火災甚至倒塌意外,均與劏房有關。眾所周知,不少劏房涉及僭建、更改樓宇結構等違規工程,正是釀成奇災巨禍的主因。本報早前揭發,大角咀一個商場違規劏成廿多個房間出租,惟當局至今沒有執法;同區工廈的劏房更只以木板相間,梯間存放大量易燃物體。當局對問題放任不管,執法又放軟手腳,劏房遍地開花何足為奇。
弗備難,難必至。香港遍布都市炸彈,根本原因是當局欠缺憂患意識,平時疏於執法,發生意外才亡羊補牢,事過境遷又忘得一乾二淨。「村屋炸彈」、「招牌炸彈」、「簷篷炸彈」、「劏房炸彈」,正是曾蔭權政府胡混度日的最佳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