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的士司機去年五月接載乘客時,發現對方遺下二百四十萬元現金在車上,非但沒有據為己有,更主動將巨款送往灣仔警署,三個月後仍無人認領,正當司機準備領回巨款之際,一名聲稱在澳門贏大錢的男子突然向警署報案,指自己才是巨款的物主,警方諮詢律政司後,本月初決定將現金歸還物主,並已通知拾金不昧之的士司機。
《東方日報》及《太陽報》去年九月率先報道,指灣仔警署發生一宗「大舊錢」等人認領的離奇案件,一名的士司機接載一名乘客到灣仔一間高級會所,乘客匆匆落車,遺下一袋現金在車中,經點算後,赫然發現涉款多達二百四十萬元,遂立即報警,警方循多方面追尋物主身份,事隔三個月,一直無人向警方報失巨款。正當司機以為可以名正言順領取巨款之際,一名男子突然到警署報案,指自己才是物主,且能清楚說出盛載現金的手提袋及包裝現金的特徵,以及當日上落的士的地點,加上警方在澳門賭場了解及翻查閉路電視錄影帶,證實該名男子確曾贏了巨款,警方今年初諮詢律政司意見,所得的答案是物主擁有物權,不會受三個月時限的影響,警方已於本月初去信通知該名的士司機,表示會將二百四十萬元交還物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