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資定罪少 難阻嚇僱主

【記者張恬怡報道】首個法定最低工資下月一日便實施一年,截至今年三月底,勞工處接獲有關涉嫌違例的投訴,或者當局發現懷疑僱主短付最低工資的個案分別有一百七十九宗及一百零一宗,但僱主因違例而被定罪的個案至今只得十宗,當中最高刑罰只罰款二萬五千元。有工會批評,定罪個案及罰款額過低欠阻嚇作用,檢控個案少則令人懷疑當局在執法方面放軟手腳。

勞工處資料顯示,最低工資由去年五月一日實行至上月底,當局共接獲三萬一千個最低工資的電話查詢,主要問及有關法例的規定及應用等。該段時期,勞工處亦接獲一百七十九宗涉嫌違反最低工資的投訴,當中近七成六來自去年五月至十一月,即條例實施後的首半年,其後相關投訴已大幅回落。

違規多涉安老保安業

條例實施後當局巡查共三萬多次,發現逾百宗懷疑僱主短付最低工資個案,當局跟進後,大部分僱員獲支付符合法例要求的工資水平。在被判定違反條例的十個個案中,主要來自安老服務及保安行業,但受影響人數、被短付的時期或金額等資料,當局並沒有提供。

勞工處指,需有足夠證據才可檢控,又指條例實施後勞工市場整體情況持續平穩,並改善低薪僱員的收入。職工盟統籌幹事蒙兆達批評,檢控個案只佔懷疑違例的十分一,檢控數字偏低,感覺勞工處放軟手腳,而罰款額過低亦欠缺阻嚇力,令無良僱主心存僥倖,「以為一萬幾千可了事」。他指,過去兩、三個月,工會每月平均接獲三、四十宗最低工資的投訴及查詢,當中有五、六宗為僱主短付最低工資,但為保飯碗而不舉報,估計問題只屬冰山一角。立法會議員葉偉明則指,勞工處應詳細交代定罪個案,公開違例僱主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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