菩提明鏡:每逢權爭有案件

忽然間,台灣又翻出三一九「兩顆子彈」案。事隔八年,在最新一期《時報週刊》報道,當時的「兩顆子彈」是由車內射出車外,也就是說,這宗案件一定是陳水扁自導自演。

報道說,追查三一九陳水扁遭槍擊案長達八年的「福小姐」,日前披露一張當時吉普車右側方拍攝的彈孔照片。在擋風玻璃上出現的彈孔,呈現「內縮外擴」的碗狀痕迹,由此證明子彈是從車子裏面射出來的,推翻過去「陳義雄從外伏擊」的結論。自三一九槍擊案發生後,數年來福小姐南北奔走、往返島內外,拿着數不清的三一九當日案發地點相關影帶、照片,都讓她確信自己當時的論述,即「子彈不是從外面射進來,而是從吉普車裏射出去」是正確的。槍手根本就在吉普車上。

「福小姐」是誰?到現在還是一個謎。「福」是取自「福爾摩斯」,稱之為「福小姐」。她首次出現是於二○○四年,當時她召開記者會,點出槍擊案的疑點,當局請來的專家李昌鈺宣布:「子彈是從車外往內射的,因為車子裏有玻璃粉末。」現新的指正說,玻璃粉末也可以預先放置。

這個說法成立嗎?可能還是要深入證明。不過,三禪有興趣的是,為何現時有這個說法?環顧一下台北,哦!民進黨要選新主席喇。當年,不是爭總統大位必無「兩顆子彈」。再看回大陸,林彪的案件近年也不斷有翻案事實透出,包括「四大金剛」不知「571工程」。前些年的陳希同案、陳良宇案,近年也有喊冤的訊息傳出。這回,薄案也有疑點。不管如何,權爭有案,恐怕是普遍規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