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傭涉偷影女少主下體

【本報訊】廿八歲印尼籍女傭涉嫌用手機偷拍兩歲八個月大的女少主下體,並在其手機內儲存有兩張女少主下體照,她被控一項管有兒童色情物品罪,案件昨日於粉嶺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暫時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五月十一日再提訊,被告還押監房看管。

被控管有兒童色情物品

被告YULI Ernawati,被控一項管有兒童色情物品罪。控罪指,被告於今年三月某日,在大埔中心一期一個單位內,管有兒童色情物品,即兩張女童下體相片,而在該兒童色情物品中被告不是唯一的色情描劃對象。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以待警方進一步檢驗被告手機,及偵查會否有更多兒童色情物品。裁判官接納申請。

控方反對被告擔保指,案情嚴重,涉案女童於○九年出世,案發時兩歲八個月大,被告於一○年下半年開始在涉案單位做家傭,其職責包括照顧該女童。雖然涉案照片沒有任何牽涉性交的行為,但照片顯露了該女童下體,且案件牽涉違反誠信,被告一旦定罪有可能判監,加上被告被捕後已即時被解僱,目前無固定居所,故有理由相信她不依期歸押。

辯方申請保釋稱,被告無刑事紀錄,其中介代理人可以安排她居於旺角一個單位,她願意交出五百元保釋金及依時到警署報到。裁判官最後指出,此案罪行性質嚴重,被告有可能潛逃,故此,不准她保釋。

案件編號:FLCC740/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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