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歲「金毛」男學生,涉嫌強姦首次見面的十三歲facebook女網友,女方不但未有即時報警,更在其後兩個月內繼續多次與他性交和肛交,直至該男生想將她「私有化」而威脅要傷害她的家人,她才揭發事件,向街坊訴苦。由她的母親報警求助。該名男學生被控一項強姦罪和一項與廿一歲以下女子肛交罪,昨在九龍城法院提堂。裁判官下令將被告還押監房看管,案件押後至五月廿五日再訊。
被告莫皓光,身形瘦削和留了一頭染金的頭髮,他出庭應訊時表現尚算冷靜。控罪指,被告於去年十一月初,在何文田愛民邨一個單位內強姦女童X,並於同月的月中在同一單位內與X非法肛交。被告毋須答辯。
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以便諮詢法律意見及警方作進一步調查,暫時不排除加控被告其他罪名。辯方指,被告無刑事紀綠,希望以一萬元現金及由被告父親提供的三萬元人事擔保保釋。裁判官認為案情嚴重,並且恐防被告會騷擾證人,故不准被告保釋。
據悉,被告於去年透過網站facebook認識了X,他們相約於去年十一月初在X的家中首次見面,被告涉嫌在首次見面時強姦她,但她並無報警,他們在其後兩個月再性交及肛交達七至八次。
今年一月底,被告發現X與另一名男性朋友過從甚密,疑妒火中燒,威嚇她與該男子斷絕來往,否則將傷害她的家人。
X向街坊訴苦,街坊轉告她的母親,她的母親遂報警拘捕被告。
案件編號:KCCC 1457/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