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發生慘劇的蘭開夏道現場,位於三條街交錯的十字路口,而十字路口共有四組行人過路燈,但行人「綠公仔」限時十五秒。有街坊指四組燈「九唔搭八」,途人過路時無安全感,投訴無門。但道路安全專家則認為,「綠公仔」無規定劃一時限,而是根據道路的闊度、每秒一點二米的步速來計算。
現場由喇沙利道、蘭開夏道及衙前圍道,組成一個十字路口,四邊均有一組行人交通燈,據觀察,顯示行人過路的「綠公仔」,亮起及眨燈時間不足十五秒,對行動緩慢的長者或孩童存在風險。居民黃先生指,該處四組交通燈「一係一齊停,一係一齊行」,且「綠公仔」時間極短,他曾經因為驚過不及,急步衝紅燈而遭票控罰款,他曾向有關部門投訴,卻又不置可否。
香港道路安全議會委員蒙海強指出,設有交通燈號的行人輔助線,其實為「燈號管制行人過路處」,行人「綠公仔」燈號並沒有設定時限,而是根據每處馬路的實際闊度,以每秒一點二米的步行速度來制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