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村路窄 阻消防車救命

曾蔭權利益輸送的醜聞愈揭愈臭。曾蔭權○六年為爭取連任向鄉議局乞票,大幅放寬丁屋消防通道限制以加快丁屋興建速度,但此舉卻令不少新界鄉村變成無路可走,甚至消防車也難以進入,有村民炮轟政府失職,無視村民安全,「原本有路嘅地方依家全部都起晒屋,密質質」,擔心一旦發生火警後果堪虞。有村民更炮轟曾蔭權當年只顧連任不理村民死活,除向地政總署投訴外,最近更向申訴專員投訴政府行政失當。

按照現行《建築物條例》,每幢建築物須設有緊急車輛通道,建築物設計須在火警或其他緊急情況中,容許消防處車輛安全無阻地通往該建築物,以及供該車輛安全操作。不過,曾蔭權○六年為爭取連任,承諾會縮短丁屋申建時間,大幅放寬緊急車輛通道限制,更下令部門加快處理積壓的丁屋申請,地政總署同年年底發出新界豁免管制屋宇消防安全指引,界定半徑為三十米的圓形範圍,若所建屋宇九間或以下,毋須闢設緊急車輛通道。

村民向申訴專員投訴

有村民批評有關指引違反《建築物條例》訂立的原意,不少村民有地即建丁屋,甚至侵佔原先屬道路的部分,危及村民安全,「啲村屋亂咁起,前面又圍封做花園同停車場,根本冇路行,最慘係消防車都過唔到,萬一發生火警,都唔知點救!」

至於政府指有要求丁屋若無消防通道,可以安裝自動灑水系統或火警偵測及消防喉轆替代,但有村民指政府根本無落實執行,「發展商買咗丁權後起樓,政府只要求派員上一個半鐘頭嘅消防安全訓練,即批准豁免毋須加裝有關火警偵測系統等,根本係無王管。」

地政總署發言人表示,丁屋豁免受《建築物條例》規管,因應鄉議局要求,政府○五年底與鄉議局成立工作小組,檢討緊急車輛通道事宜,○六年中落實可替代緊急車輛通道方案,包括要求加裝自動灑水系統,或火警偵測及消防喉轆系統等。

申訴專員公署發言人重申不會評論個別的個案,但指申訴專員公署接獲投訴後,一般會於半年內完成調查。

消防處發言人則說,倘丁屋因地理環境或其他因素限制未能提供緊急車輛通道,須採取替代措施,該處並無丁屋因缺乏緊急車輛通道,以致影響消防救援的統計數字。

記者:譚美芳

攝影:麥潤田、陳德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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