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偽造病歷補鑊 護士判社服

【本報訊】衞生署轄下診所一名女護士,替懷孕女病人抽血檢驗梅毒有否復發,後來因懷疑自己調亂血液樣本,遂偽造兩份化驗報告,早前被裁定兩項偽造罪成立,裁判官昨在九龍城法院斥責她漠視病人福祉,身為醫護人員應誠實面對錯誤,但考慮到她日後或需面臨紀律聆訊,甚至失去工作,故輕判她一百二十小時社服;裁判官有感被告去年誕下嬰兒,因壓力致有精神問題,寄語她「放開啲」。

辯方求情稱,與被告伍望雅(卅歲)同在油麻地女性社會衞生科診所任職的護士長及醫生,均有寫信求情,讚揚她勤力及為人主動熱心,事發後一年仍在診所上班,深受同事信任,診所願給予機會。辯方強調被告只因工時長及病人多,承受巨大壓力下才犯案。

案件編號:KCCC 4416/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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