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被指助長劏房,政府產業署今日拍賣大埔多幢唐樓當中十一個政府持有的住宅單位,由於該幢舊樓已劏房林立,居民擔心一次過綑綁式拍賣大批單位,讓劏房集團趁機進駐,影響樓宇環境、保安及消防安全。有立法會議員批評當局懶惰,並無將單位逐個拍賣。
政府早年興建船灣淡水湖,需要安置村民,故在大埔陸鄉里一帶,即東昌街、同發坊、同秀坊等地興建了五十一幢樓,合共五百一十個單位,被稱為「水塘樓」或「陸鄉樓」,至今樓齡約廿七年。
編配予村民的單位大都由村民擁有,剩餘十一個單位繼續由政府擁有,作政府宿舍用途,但近年丟空,當局考慮該批單位的性質和設施後,認為不再適合政府使用,決定今日拍賣,買家須一次過購買全部十一個單位。
陸鄉樓居民傅太擔心,一批過出售大批單位,可能令財力雄厚的劏房集團,趁機購入再間成劏房出租,「睇新聞都知劏房萬一有火災好危險,最驚係劏房嘅工程會令到幢樓漏水。」亦有居民指陸鄉樓部分單位已有劏房,擔心租客太多造成治安、衞生問題。
記者到現場視察,發現多個單位設有兩道大門,內有走廊,分成多個單位,並貼有通告提醒租戶保持衞生,亦有單位外有多達四個門鐘,電線縱橫交錯。附近地產舖有陸鄉樓單位放盤,表明七百呎單位間成四間劏房,叫價二百五十萬元。
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主席李永達說,「以每個單位價值二百多萬元計算,十一個單位共值二千多萬元,有財力的集團才可以競投,一般人想買個單位自住也不行。」他批評產業署懶惰,「做一張標書當然好過做十一張」,但無從市民角度出發。
產業署解釋,出售政府物業時會按情況決定出售方式,考慮物業種類、成本效益等,過去亦曾以一併形式出售政府物業。該署強調物業拍賣後,新業主必須遵守法例,包括《建築物條例》,若居民懷疑某單位內有違例建築工程或其他違規情況,可向屋宇署舉報,當局會跟進。
記者何昀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