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案組報道】根據工會組織統計,過去一年最少有十五名政府外判工人於工作期間意外死亡,惟政府對外判公司不但疏於監管,對工人安全更是置若罔聞,過去鮮有就事故懲處有關外判公司甚至終止合約。工會組織直言,政府縱容外判公司漠視工人安全,正是連番意外的真正元兇。
建築署外判公司工人王祖福,○九年七月,於黃大仙龍翔道公園一幅斜坡上工作時,不慎失足墮下,導致頸椎受傷,全身癱瘓,頸部以下無法活動。「以前公司都有提供安全設備同職安課程,不過做外判工,無安全帽,無安全鞋,安全帶都唔係個個有。」而他出事原因,正因為身上沒有佩戴安全帶,由斜坡直墮行人路。
今年一月,地政總署外判鋸樹工人梁國橋在工作期間,失足從四十呎高的大樹墮下死亡。梁太憶述,丈夫負責鋸樹、清除雜草等工作,曾多番詢問丈夫工作上是否有安全措施。梁總是說:「乜都無!」
工業傷亡權益會總幹事陳錦康認為,政府部門對外判服務承辦商的監管不足,對違規人士未有加強規管處分,未能起阻嚇作用:「我未聽過有外判公司因為違反規定而被取消競投政府服務的資格,是否反映扣分制太過寬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