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主楊先生昨致電本報指,事件曝光後,即日收到agoda的電郵,內容指經過該公司的主管經理查詢後,願意為楊提供全額退款。楊又指,由於事件在去年底發生,追討多月仍未有結果,只好於本月初接受該公司早前提出的一半退款建議,不料本報報道曝光後,該公司願意退回所有款項,十分感謝本報為小市民發聲。
楊先生去年十一月透過www.agoda.com.hk訂購沙田一酒店房間,其後認為以三千元預訂兩晚房間太貴,遂取消申請,收到網站的取消確認通知書後,再改為預訂入住一晚。入住當日酒店職員告知楊,訂購網站未有取消第一次的預訂,故他需要支付兩晚房價,楊大為氣結,多番向該公司要求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