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多名消防員在三年前被派往檢查一冒煙的路邊電箱時,電箱突然爆炸,有消防員被氣流衝擊並反彈落地受傷,其中一名傷者認為消防處有疏忽之嫌,昨入稟高院向政府索償,但未有表明金額。
原告陳偉強(譯音),被告是代表消防處的律政司。入稟狀指意外發生在○九年三月廿九日,原告當時是一名消防員,被指派到荔枝角道五十至五十四號地下檢查一電箱時受傷。記者昨往原告報稱住址查訪,一名男子應門後稱不便透露,亦不作回應。
據早前報道指,事發當晚九時許,有途人發現上址的電箱冒出白煙遂報警,旺角消防局接報即派出四名消防員到場,其中二人走近電箱查看時,冒煙電箱突發出隆然巨響並爆炸,二人即遭氣流推彈,並出現耳鳴及眼睛痛楚情況,送院後無生命危險。
案件編號:HCPI 226/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