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射燈:中美案例「追殺」惡搞網民

網絡無疆界,網絡誹謗亦非本港獨有的互聯網罪行。過去在不同國家及地區亦有多宗網絡誹謗案例,包括發放裸照抹黑前女友,或遭網民惡搞,部分誹謗者更被判監禁。

一名美國女子不滿網民將她大學時代拍攝的短片上載至分享網站,並留下侮辱性字句,遂入稟法庭要求網站公開該網民身份。一○年十月,紐約法庭終裁定,網站須於限期內將涉事網民資料轉交該女子。

而在○九年十月,內地河北女子遭前男友在互聯網發放其裸照,並指其為「愛滋賣淫女」,又發放三百個假嫖客的電話號碼,事件轟動內地。其後,該前男友被捕,法庭以侮辱罪及誹謗罪,判他入獄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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