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小通吃貪無厭 身敗名裂會有時

前不見古人,後不見來者;念天地之悠悠,嘆香江之沉淪。香港開埠以來,一共經歷了二十八位港督及兩位特首,曾蔭權是遭廉政公署立案調查的第一位,也是可能面臨立法會彈劾的第一位,他為香港創造了多項不光彩的歷史,摧毀了港府廉政的神話,留下了永難洗脫的污名。

自從曾蔭權「貪遍省港澳,歎盡海陸空」連串醜聞曝光後,全城掀起一片反貪怒潮,可惜他不認錯不道歉,反而砌辭狡辯,一賴時代轉變,二賴市民期望提高,三賴申報制度有漏洞。即使他惺惺作態成立獨立委員會檢討申報制度,惟五名委員全部與他有千絲萬縷的關係,獨立性固然成疑,更引起轉移焦點、拖延時間的質疑。

廉署調查 立會彈劾

得道多助,失道寡助。曾蔭權涉嫌官商勾結、利益輸送的表面證據完全成立,廉政公署正式立案調查,立法會亦準備展開彈劾行動,這是天經地義、理所當然的事。正如要求提出彈劾的立法會議員謝偉俊指出,行政長官必須廉潔奉公、盡忠職守,但曾蔭權接受包括富商黃楚標及與其有重大關聯公司的多項利益,而在行政會議審批與黃楚標有重大利益關聯公司的數碼廣播牌照時沒有作出申報,屬嚴重瀆職行為。

此一時也,彼一時也,日前謝偉俊曾為曾蔭權護航,反對立法會緊急質詢,如今忽然轉軚,反戈一擊,可見民意浩蕩,順之者昌,逆之者亡。立法會準備啟動彈劾程序,不僅是行使《基本法》賦予的權利,更是順應民意民心之舉。《基本法》第七十三條規定,只要立法會四分之一即十五名議員聯署指控特首嚴重違法或瀆職,並獲立法會分組點票過半數支持展開調查,就可以委託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組成獨立調查委員會;若委員會報告認為有足夠證據構成上述指控,經過立法會全體議員三分之二多數通過彈劾案,就可報請中央政府決定。由此可見,彈劾案能不能正式啟動以及能不能通過,主要取決於保皇議員的態度,他們是跟隨民意,主持公義,還是不分是非,包庇護短,七百萬市民正在看着,國際社會亦正在看着。

事實上,曾蔭權涉貪醜聞愈揭愈多,即使有人想護短,恐怕也是白費心機。本報揭露,曾蔭權去年年底休假期間乘搭海南航空的國內航班,竟要求將普通艙半價機票升級為頭等機票,被拒絕後依然不斷施壓,最後航空公司無奈地為他免費升級。還有,新鴻基集團○五年向曾蔭權夫婦贈送一部跑步機,曾蔭權沒有申報就據為己有,特首辦竟辯稱是「借用」。

見微知著,機票免費升級也好,「借用」跑步機也好,表面上雖然都不是甚麼大事,但堂堂特首連這點小便宜也貪,連這點油水也要揩,吃相也未免太難看了。試想想,一個大小通吃的人,還有甚麼事做不出來?當面對更大的誘惑時,誰會相信他「公私分明、問心無愧」?

清代淮安官衙有一副著名的對聯:「寬一分,民多受一分賜;取一文,官不值一文錢。」在古人眼中,這種貪小便宜的官根本一文不值。難為曾蔭權聲稱時代轉變、市民對官員期望提高云云,根本是欺人之談。其實,不是時代轉變,而是人們對貪官歷來深惡痛絕;也不是市民期望提高,而是他自己的品格實在太低。

小時偷針,大時偷金,古往今來,所有大貪官都是從貪小便宜開始,台灣的陳水扁正是典型。當初他被揭發將老婆的內衣、孫子喝的奶粉、女婿超速罰款單等等,全部拿來報銷國務機要費,引起社會一片嘩然,陳水扁的支持者辯稱這只是「貪小便宜」,不值得小題大做。後來的事實證明,陳水扁不僅「貪小便宜」,而且貪大便宜,結果成為階下囚,「窮得只剩下錢」。香港網民將曾蔭權形容為「香港陳水扁」、「香港第一貪官」,並非沒有道理。天下有道,庶人不議,他應該好好反省,而不是繼續狡辯。

吃人嘴軟 拿人手短

黑就是黑,白就是白,貪污就是貪污,不管以甚麼方式受賄,法治社會都難以容忍。前高級警司冼錦華曾三度接受夜總會提供的妓女免費性服務,東窗事發後被重判入獄三年。當時主審的法官辛達誠判案時形容,提供「甜頭」的賄賂手法是最為隱蔽及難以察覺的做法,手法較一般擺明車馬的賄賂案更為邪惡,「將自己暴露在貪污的險境,處於一個別人隨時有求於你,但你可能無法拒絕的位置」。辛達誠更認為,必須向全體警務人員及公務員發出清楚訊息,絕不可暴露於貪污危機中,因為公眾對公務員有高度要求,而所有公僕必須接受。

相對於冼錦華接受免費性服務,曾蔭權涉及的「曾商勾結」醜聞,「甜頭」更明顯,手法更邪惡,對社會危害更大。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冼錦華尚且監禁三年,難道曾蔭權還能狡脫嗎?事實上,吃人的嘴軟,拿人的手短,曾蔭權不顧身份與形象,肆無忌憚地接受富商款待,又豈只是「甜頭」那麼簡單,他們之間到底有沒有見不得光的交易,天知地知他們知。

無論如何,明天立法會召開「公審」大會,這是難得的機會,是非黑白,希望曾蔭權能給港人一個清楚的交代。必須知道,「隻手遮天曾幾時,萬人有口終能說」,一味狡辯,一味死撐,只能愈描愈黑,自取其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