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中年菲律賓婦人○五年以外傭簽證來港卻無當家傭,在○六至一一年間涉非法經營外傭中介所,去年起夥同黨當「黑工中介人」,安排菲籍同胞虛報來港當僱工,並替他們找香港假僱主,以向入境處申請簽證非法來港,每名同胞收取一萬八千至二萬五千元的服務費。而她在半年間向入境處提交廿六個簽證申請,當中一半成功獲批,最終被揭發,她昨於區院認罪收押候判。
安排同胞來港收取服務費的菲籍被告MENDOZA Zenaida Tablilog(五十二歲),報稱家傭,承認違反逗留條件及串謀詐騙兩罪。她將任控方證人頂證次被告ROMERO Jay Nalyn Uy(卅歲),待全案審結後始作判刑。次被告被控協助及教唆他人違反逗留條件罪,四月卅日開審。
案件編號:DCCC 1167/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