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情權不容扼殺 被隱瞞民憤爆發

大家應該同意,被隱瞞嘅感覺係極之難受。就好似九龍塘約道七號僭建二千幾呎嘅唐宮風暴咁吖,如果唔係公眾被蒙在鼓裏,都唔會引發咁大民憤,事關被隱瞞嘅感覺真係好鬼死惡頂o架。至於唐英年「課外活動」嘅感情缺失咯喎,被隱瞞嘅夫人絕對唔會好受,全港姊姊妹妹亦敵愾同仇。

既然被隱瞞嘅感覺係咁難受,大家又點睇政府黑箱作業選擇性發放消息呢?睇怕都唔使多講喇啩,公眾知情權一旦被扼殺,你話冇民憤只會係呃鬼食豆腐。

公眾知情權係咁樣被扼殺嘅,警方轉用新一代數碼通訊,消防處又轉用新一代數碼通訊,新聞從業員再冇辦法透過傳統通訊系統聽取突發事件嘅第一時間消息。換言之,政府強制記者「熄機」,傳媒處於伸手不見五指嘅黑暗狀態。強制熄機之後,記者惟有依靠政府主動發放消息。之不過問題係,官方放料嘅速度慢過烏龜,新聞質素又低,而且往往有政治考慮。

就以消防處為例吖,自從二月起全面實施通訊數碼化之後,單日只係發放大約二百宗求援個案,只係去年平均每日大約二千宗嘅一成。換句說話嚟講,消防處隱瞞咗九成突發消息。咁都未算喎,根據消防處內部指引,家居意外、家庭暴力甚至涉及高官嘅「個人救護召援」一律銷聲匿迹,公眾係唔會知道發生乜嘢事o架。好話唔好聽,萬一財爺曾俊華再一次心臟病發緊急送院,呢一則咁有新聞價值嘅消息就會人間蒸發。

記者組織當然要求改善啦,哈,你估消防處點講吖嗱?助理處長羅紹衡居然拒絕即時發放消息,佢話喎,諮詢過法律意見,認為個人傷病個案不涉及公眾安全問題,亦要尊重有關人士嘅身份。羅紹衡仲話,由接收電話到發放消息,平均需要二十五分鐘,所以維持每半小時發放消息嘅機制。

喂,大家知唔知傳媒係爭分奪秒嘅行業?事發之後半粒鐘先至收到消息,蛇都死啦,趕到現場隨時已經事過境遷,乜鬼新聞價值都煙消雲散。

另外仲有一單嘢非常之咁離譜,消防處認為傷者超過八人先至有必要向外公開。照咁講,假如落馬洲再有六死車禍,市民係唔會知道嘅,因為死傷未夠枕藉,官僚將會瞞得就瞞。

計功夫茶話齋,記者組織一於告洋狀啦,去信聯合國,透過人權公約向特區政府施壓。再唔係咯喎,遊行示威都係一個辦法,以示記者憤怒了。

總而言之,知情權不容扼殺,被隱瞞民憤爆發,隱瞞僭建犯眾怒嘅唐英年就係強而有力嘅反面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