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黃健靈案下月裁決准保

【本報訊】香港大學醫學院外科學系前系主任黃健靈(圖)涉嫌以權謀私案,控辯雙方昨日在區院作出結案陳詞後,法庭將案押後下月十三日裁決。七十一歲被告黃健靈繼續獲准保釋外出,當他在庭外被問及受審的心情時,他只微笑搖頭道,「你都知道我不可以說!唔好蝦我啦!」之後對記者的提問均一一婉拒。

控方陳詞指,被告在事發的○二至○七年間,身為港大外科學系系主任及醫療技能發展中心(簡稱SDC)的話事人,卻作出違反其公職的行為,不但以SDC的戶口支付其家傭兼司機的薪金,還包庇女下屬陳秀紅盜取公款;而被告就上述兩宗罪的辯解完全不合情理。

控方又指被告為掩飾挪用公款才包庇陳,非出於同情。控方續指,就偽造帳目瞞稅十二萬元的指控,被告更責無旁貸,因他負責簽署其私人公司Unisurgical的年度報告,和有關瞞稅的所有單據。

辯方:被告相信SDC非港大轄下

辯方陳詞時,被告是因真心相信SDC不屬於港大轄下,所以未有就陳秀紅盜款一事通知港大,加上他同情陳要照顧成為遺孤的姪女,而他亦曾徵求兩名退休上訴庭法官及其他法律界人士的意見,均指他有酌情權決定報案與否。此外,就被指瞞稅一事上,他根本不知出現兩套外遊單據;至於聘用家傭做司機一事上,他只是從公事角度出發處理司機薪金的發放,不存在挪用公款。案件編號:DCCC 694/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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