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案組報道】警員乘警車打籃球被質疑公器私用。前日逾三十名穿着運動服的機動部隊(PTU)警員於荃灣西約體育館舉行籃球賽,部分警員乘搭警車到達,令人懷疑警車遭濫用。
前天早上十一時四十五分,身穿運動服的警員陸續抵達該運動場,其中七人乘搭掛有PTU車牌的警車前往。另外,該體育館場地預約紙寫明為「PTU籃球」預訂。賽後,同一輛警車接載警員離開。
香港警務督察協會主席曾昭科稱,警員使用警車須與工作有關,遇特殊情況更須先向上級申請及獲得批准,而每輛警車上均有紀錄每程用車資料,事後需由上級簽名作實。另立法會議員王國興表示,休班警員使用警車參與公餘活動,易影響警隊形象,令公眾生疑。他建議,政府應制訂指引限制警車只限於執勤時使用。
警方發言人表示,有關籃球比賽屬分區機動部隊舉辦的體育活動,參賽警員屬公餘時間參與,而警車亦已獲指揮官批准下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