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華懋告60年香煙檔阻重建

【本報訊】華懋集團旗下的公司昨入稟,控告一個在中環戲院里擺賣逾六十年的香煙檔,指該檔的一個電箱阻礙永安人壽大廈拆卸重建工程,要求法庭頒命令檔主拆除電箱、搬走及索償。女檔主受訪時則指自她外婆起,她一家三代已在上址擺檔,她不打算搬走,並考慮申請法律援助反駁。案件將於本周五在高院提訊。

原告是泰滿企業有限公司,即德輔道中永安人壽大廈的業主,女被告郭志賢。華懋高層於○九年曾透露計劃拆卸上址重建成一幢廿四層高的商廈,涉款十三億元。

入稟狀指,被告與女兒李慧寧在德輔道中和戲院里交界經營一個「梗檔」,售賣香煙、汽水、利是封等。原告已獲屋宇署批准,在前年十月開始拆卸永安人壽大廈,預計一四年初完成重建。而食物環境衞生署則在前年八月發出通知書,要被告在一個月後離開但被拒。去年五月,原告在拆卸工程期間發現該處外牆有一個未獲准許安裝、但屬於被告的電箱,原告指這已屬侵佔行為,亦阻礙了拆卸工程。

76歲被告:一家三代擺檔

七十六歲郭志賢與女兒受訪時表示,她對該檔充滿回憶及感情,她一家三代在上址擺檔,她丈夫也是到該檔買煙時與她結緣,街坊和舊客亦常到來與她閒談,故她表明不會搬走。她已曾應華懋要求將檔口「搬出少少」,華懋更提供雪櫃予她。

豈料,她提出待新廈落成要搬回原位時,華懋即要她遷出,食環署職員更不斷到來說要控告她,令她受驚要入院。至於涉案電箱,機電工程署表示拆除及在另處重新安裝需時兩年,郭指不介意等,只是華懋「唔等得」。

案件編號:HCA 221/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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