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台記者包克明報道】蔡瑞芳停做激光矯視手術的決定在台灣醫學界引起軒然大波,同業質疑問題出在蔡瑞芳使用的儀器而非手術本身,台灣眼科醫學會也強調蔡瑞芳的意見不能代表醫學界。有本港眼科專科醫生也認為,接受手術十多年後才出現後遺症,與手術本身未必有關。
台灣眼科醫學會激光視力矯正委員會理事丘子宏等人指出,台灣引進LASIK治療近視已近二十年,二十年前蔡瑞芳使用的日本激光儀器,後來證明不夠安全,現在蔡瑞芳用的歐洲機型,全台只有一台,病例不多,代表性不足。台安醫院激光近視手術中心主任醫師王倫奕也稱,隨着科技的進步及醫生的經驗累積,他經手的兩千多例個案,發生後遺症的情況微乎其微。
本港養和醫院眼科專科醫生鄭澤鈞表示,香港在九六年引入激光矯視手術,當時技術已較第一代成熟,引發角膜變形機會低。他又指,雖然進行手術後有機會出現眩光、眼睛乾澀等後遺症,但問題短期內便會浮現,「如果有後遺症,手術後幾個月後就會出現,十幾年後眼睛出現嘅問題,未必關做咗激光矯視手術事,可能係因為有白內障。」
劉小姐:「雖然近視四百五十度,聽朋友說治療後很方便,但不會考慮接受激光矯視手術。」
王先生:「自己的太太多年前有接受雷射治療近視手術,當然會擔心這項手術有後遺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