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士招」二奶盡攬十億遺產

【本報訊】有「的士招」之稱的隱形富商招友全,於○四年逝世後留下十億元巨額遺產及新舊兩份遺囑,引發元配六名子女與二奶鍾群英爭產訴訟,高院昨裁定招友全的二奶可按新遺囑得到全部遺產。法官指招友全覺得元配子女不尊重他而動怒及改遺囑,不讓子女繼承遺產,反應可能過激,但他當時精神健全,且知道和確認新遺囑內容,新遺囑因此有效。

自由意願 法庭不能干預

法官表示,香港法例容許立遺囑人士按自己意願自由處理自己財產,即使他們受到偏見影響或被動機不良人士煽動,法庭也不能干預。招友全因覺得原告不尊重他而不讓他們繼承遺產,旁人可能會為他們感到不值,他要其他沒有得罪他的子女受株連,更加是有違公平和道德,但法庭也不能因此推翻新遺囑,法庭寄望原告面對現實和自力更新。

原告招文虎、文珊、文豹、文麟、文龍及文瑩,是招友全元配王美英所生的其中六名子女,他們由法援署代表興訟,被告是招友全的二奶鍾群英。招友全於九七年立了一份遺囑,把遺產分給當時與元配、二奶及三奶陳冠卿的五子九女,每名兒子可分兩份,每名女兒可分一份,但他於○三年改立新遺囑,把遺囑留給被告一人。

法官稱,據多年來與招友全接觸的家人和專業人士的證供,招友全九八至○四年間精神健全。招懂得享樂,是傳統中國人,重男輕女,要家人絕對尊重和服從他,如不被尊重反應極大,或「火遮眼」做出過激行為。被告是招的伴侶,又幫他理財和照顧家人,更是唯一與他有聯名投資戶口的人。她是九七年遺囑其中一名執行人,顯示招友全信任她,○三年遺囑將她列作唯一受益人是完全可以理解的。

法官裁定,元配於九九年與三奶爭吵後,招友全已開始不信任元配的子女。元配於○三年四月自殺後,招友全在常平替她辦後事,並訂了一餐最豪華酒席,但元配的子女因哀傷而無法下嚥,結果觸怒招,事件導致招決定不讓子女繼承遺產,其反應可能過激,但法庭不能因此推翻○三年的遺囑。證據也顯示,招友全是知道和確認○三年遺囑內容,該份遺囑因此有效。

案件編號:HCAP 9 / 2005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方互動iPhone / iPad / Android Apps
Money18免費即秒股票報價網站現推出8升級功能,財經資訊,實時實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