鏞記酒家兄弟內訌引發集團母公司清盤案,昨在高院續審,被指痛罵親母、又縱子拍枱頂撞伯父的二弟甘琨禮,透過大律師陳詞反擊,指兄長甘健成是因不忿弟弟兒子能進身董事局,自己兒子卻被摒諸門外,才與弟弟反目。大律師更藉引述兩人胞妹之供詞,指甘健成的兩子懶散,又欠本事管理好酒家,胞妹才把手上股份轉予二哥,也要阻止公司控制權落入甘健成一方。
甘氏兄弟的妹妹甘美玲,原持有現被呈請清盤的Yung Kee Holdings Limited一成股權。她稱,她將其股份轉名予二哥甘琨禮,加上繼承去世幼弟琨岐的一成股權,甘琨禮遂以五成半股權成為大股東。代表甘琨禮及其子甘連宏的資深大律師畢烈志,指弟妹都將股份交予琨禮,是與家族揀選第三代傳人有關。
畢指,甘美玲在證人供詞稱,她與琨禮均認為大哥健成的兩名兒子甘崇軒和甘崇轅,都沒有能力承擔酒家高層角色,她更認為兩人懶散和做事欠積極,而生前負責燒味出品及店舖衞生的幼弟甘琨岐,也對她吐露過相同觀感。琨岐更說不會留一個仙給他們,故琨岐逝世後,揭露出他將股份分配予二哥琨禮,她並不感到意外。
美玲又指,大哥自小已愛控制所有事,又頑固不容被人質疑,且只對酒家事務有興趣,無心處理集團整體財務與業務發展,因此她覺得比較低調、不愛出風頭的二哥琨禮,更適合統領生意。而二哥的子女甘連宏和甘蕎因,亦分別取得工程碩士及會計資格,在家族庇蔭以外創出事業,也是繼承生意的理想人選。
畢烈志稱,甘健成身為長子,弟妹卻用股份支持琨禮,令他成為少數,並在董事會處處受弟弟和姪兒掣肘,結果激起其怒火,發展成現時局面。但畢指出,琨禮父子在公司的作為,均是合理和合乎公司規章與利益。
對於甘健成一方,指公司運作模式類似合夥人關係,甘琨禮一方不同意,指甘氏兄弟雖然參與經營四十多年,但其實直至父親甘穗煇○四年去世前,鏞記所有決策都是父親一人說了算,不能說他們與父親的關係類近合夥人。再者,從父親安排母親、妹妹和幼弟各持股份,且無訂立條件,可看出父親是同意家人自由轉移股份,故弟妹把股份轉予琨禮並無不合理。
琨禮一方亦反駁健成的多項指摘,例如健成指董事局在集團坐擁八億元仍拒派分紅,大律師舉會議紀錄指,董事局當時是一致決定,要留足夠現金予鏞記大廈及酒家運作。
對於解決今次爭端,大律師指其實雙方都不願把母公司清盤。健成一方昨稱,雖然對方估值未計算公司名下古董、名畫及高價食材,他也曾讓步同意照對方的估值,以6.69億元出售自己四成半權益。至於甘琨禮一方的五成半權益,他則認為約值8.17億元,惟對方始終未有回應。琨禮一方則指,雙方對估值分歧太大,才未能達成協議。
案件編號:HCCW 154/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