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性罪犯年齡日趨年輕,本港保護兒童法例卻追不上需要,護苗基金指去年接收的兒童遭性侵犯個案中,近半數侵犯者少於十四歲,批評政府遲遲不廢除「十四歲以下男童無性交能力之推定」法例,令兒童缺乏保障,昨日基金向三名特首參選人提交訴求信,要求他們將修例等六項建議納入政綱,三名參選人分別會見了護苗基金會長蕭芳芳等人。
蕭芳芳及護苗基金主席蒲錦文昨日先後約見三名特首參選人何俊仁、唐英年及梁振英向他們提出訴求,分別送上老花眼鏡、定驚茶及風信子種子作禮物,寓意三人須正視兒童法例漏洞、理解受害家庭的恐懼及愛護幼童。
蒲錦文稱,基金去年接獲八十五宗兒童性侵個案,當中四成半侵犯者年齡不足十四歲,比例較對上一年高,他認為現時法例仍推定十四歲以下男童無性交能力屬過時,英國○三年已修例,香港法律改革委員會前年年底亦曾提出修例,但政府過去一年來卻隻字不提。
蕭芳芳亦批評政府保護兒童力度不足,「政府話修例,依家都未修好,色情資訊鋪天蓋地,你叫啲小朋友點算?」她不評論兩名曾任職政府的參選人是否需負責,但希望他們將修改法例、成立青少年議會、協助性罪犯更新、立例要求性罪犯接受輔導、定期進行研究及全面推行學校性教育六項建議納入政綱。
唐英年認為兒童性侵問題值得憂慮,會積極跟進,若當選會盡快檢討法例。梁振英則指政綱仍在諮詢中,有關意見會詳細考慮,若可能會納入政綱。何俊仁稱對兒童受虐及家暴問題十分重視,會細心研究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