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強姦醉娃 網友監五年半

【本報訊】年輕男子於交友網站認識女網友,趁她在燒烤派對中喝醉,與友人向她上下其手非禮,及後他更將她強姦。男子前日於高院被裁定一項強姦及一項非禮罪罪成,昨被判監五年半。其友人亦被裁定一項非禮罪成,下月七日判刑。

與女友庭上對哭

首被告何衍霆(廿五歲)及次被告陳志軒(廿六歲),兩人家人均有到庭,首被告女友昨呈上求情信,惟法官閱後稱,信中只重複指首被告無辜,對求情毫無幫助。首被告與女友聞判後情緒激動及相對痛哭。

法官指何於案發日見到事主X已看上她,強行攬着她,但遭X拒絕,其後仍非禮甚至強姦她,更曾在次被告面前非禮她,對她相當不尊重,認為他無任何求情因素,判入獄五年半。

案情指廿四歲的X網上認識何,曾兩次見面,去年三月十二日X等十多人到何家中燒烤,翌晨X感酒醉走進睡房,睡在陳的旁邊,其後何睡在二人中間對X非禮,並叫陳出房將X強姦。

案件編號:HCCC 206/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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