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為港大高層的黃健靈,涉嫌為掩飾已婚女下屬陳秀紅盜款三百萬元之事,不但借款二百多萬元填數,又悉心安排還款計劃,最後「惹上一身蟻」;廉署為了解黃在此事上出錢出力的動機,曾多番追問兩人關係,黃健靈強調跟女方「No friendship(非朋友)」,沒有私交,並「解畫」說:「事件如果報警,對任何一方都無好處,更會破壞港大名聲。」
法庭昨播出黃健靈與廉署人員會面的錄影紀錄,黃在會面中透露,他在港大跟陳秀紅共事逾十年,因欣賞陳處理海外公務的能力而安排她出任案發時的職位,惟二人僅上司下屬關係,從無單獨約會。於○六年底,陳向他承認盜款,他沒深究陳盜款時之原因。
黃健靈解釋,陳秀紅平日並無買股票亦不好賭,相信陳有自己原因犯案,亦不認為陳是罪犯,同時他曾徵詢法律意見,有律師指陳盜款的事只是私人事件,故決定以「最好的方式」解決事件。
黃續說,他認為陳濫用職權,故安排陳辭職,領取公積金六十多萬元用作還款,再讓陳以臨時員工形式留任,令她可有一份工作繼續還錢,又考慮到陳有兒女,加上如報警,港大不但無法取回賠償,更破壞港大名聲,無一方得益。他又認為,SDC是馬會撥款成立,由醫管局出資營運,港大只負責人手,故沒必要就陳盜取SDC款項之事通知港大。他豪氣說:「根本不關HKU事!查咪查,That's ok!」
記者 蔡小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