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有報道指房屋署針對公屋富戶問題收緊現行政策,要求住戶填寫入息和資產申報表後,須再親身到房署總部再填另一份表格「覆檢」。房署昨表示為確保公屋資源合理分配,房署一向有要求現正繳交雙倍租金的住戶,每兩年要申報資產,並會邀請住戶與房署職員個別會面,即場填寫一份個別成員資產申報表,兩份申報表要填寫的資料及格式不盡相同,並非為覆檢之用,又澄清房署只會檢控刻意虛報資產的住戶,若果住戶只是不小心填錯資料,房署會發信提醒,不會因此收回單位。
房署又否認在進行住戶資產審查時,有「可存有百分之五的誤差」的不成文規定,又表示若住戶對填報申報表有疑問,可向房署屋邨辦事處查詢。
房署指出,過去數年每年約偵查到六百宗涉及住戶虛假陳述的個案,檢控個案約一百宗,暫未發現有上升趨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