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為重創黑幫勢力,警方過去多次派臥底滲入黑幫蒐集犯罪證據,成功例子亦不少。警方指臥底行動其實存在高風險,一旦被黑幫察覺後果堪虞,今次警方派出的臥底,行動為期長達兩年,加上黑幫分子警覺性比以前高,故危險程度更大。
O記署理總警司卓孝業指出,進行臥底行動有其必然困難,其中之一是現在的罪犯確實比以前警覺性高,同事承受的風險亦相當高,因此臥底行動需較長時間,而較長的臥底行動,有關人員的心理質素要高,風險亦與時間成正比。今次臥底行動是近年最長的一次,過去曾有臥底行動為期十八個月,而今次臥底行動的技術細節,則不宜透露。
過去警方亦曾多次派無間道臥底滲入黑幫「新×安」,當中九四年臥底Ricky仔一役,便重創該黑幫中高層成員,現已擢升為俗稱探長的警署警長。當年的Ricky仔姓盧,九二年加入警隊,隨即被挑選當臥底,為方便工作,警方安排他在尖沙咀金巴利道租舖位做生意,並化名Ricky。由於掩飾功夫了得,未幾已滲入黑幫成為會員,多次往「晒馬」,又接近黑幫大佬「鬼添」,為得到信任,試過劈友及扯皮條、最後成為社團的心腹之一,獲得不少犯罪資料,結果成功拘捕了百多名黑社會高層及核心人物。
過去曾有臥底,在學堂受訓期間被選中做臥底,畢業後首先要「斷六親」,與親朋戚友疏離,將自己轉為江湖人物,接觸黑社會過程中亦需接受警方突擊考驗,例如可能突然被扮成歹徒的警員挾持到荒野,指他是臥底,用槍指頭要殺死他,只要通過考驗,便可繼續進行臥底工作,否則要終止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