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區議會選舉的懷疑種票事件目前仍在調查。事件起因是今年區議會選舉過後,有傳媒及政黨人士合作翻查選民登記冊,發現多宗涉嫌種票個案。截至十一月二十八日,選舉管理委員會針對種票風波,已向一百三十三名住址有可疑的選民發出書面查詢,要求提供住址證明。十二月二日,廉政公署展開「浪花」行動,在油尖旺京士柏選區,以涉嫌虛報地址登記成該區選民為理由,陸續拘捕多名人士。
在議會選舉中,不同政黨人士都落力參與競選。不論是平常的地區工作、議會內的討論,還是選舉前夕鋪天蓋地的宣傳,各參選者都各師各法,務求得選民屬意,於選舉時投自己一票。
對各參選者而言,當然愈多自己的支持者投票愈好。而這些支持者要投票,就需要先登記為選民,所以在議會選舉年,不時在街上看見政黨呼籲住在該區的人登記為選民,並提醒已登記選民向選舉事務處更新其登記資料以符合投票資格。以上舉動都是務求他們的支持者能向他們投票,亦是正當的。
不過,一旦有人在選區安插額外選民,並指示這些選民投票給指定候選人,使其增加勝算,就會變成非法種票。有政界人士認為,參選者爭取更多支持者登記為選民,並投票給他們是可以的,只是當做法違反選舉法例規定就不能接受。選舉首要看制訂規則時是否公正公開,參選者既然參選,即認同有關規則,就應遵守。只要符合守則,參選者可各師各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