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義助兩案上訴得直

【本報訊】成功替兩案的兩名上訴人平反的港大法律學院助理教授張達明,本身是一名律師,他過往鮮有處理刑事上訴案,但他今年參加港大法律系的臨床法律教育計劃,義務為市民提供法律服務後,突然連接此兩案過程原來亦頗為傳奇。刑毀案的上訴人陳樹雄原來十年前亦曾惹官非,當時由張擔任其代表律師;至於襲擊案的上訴人霍有華,原本沒有律師代表,但因早前在庭上遇到張,主審法官遂邀請張協助他上訴。

張達明在庭外表示,港大今年起舉辦臨床法律教育計劃,他與法律系學生會義務提供法律服務,案中兩名上訴人亦是透過該計劃找他協助。

不過二人如何接觸到他則亦有一番故事。刑毀案上訴人陳樹雄十年前曾犯官非,原來當時亦由張任其代表律師,二人早已認識。直至今年陳因有關案件被馬保華裁定刑毀罪成後,陳妻再找張協助,張遂建議陳參加該計劃。

至於襲擊案的上訴人霍有華上月底到庭上訴時,亦沒有律師代表,剛巧同日張於同一個法庭負責陳樹雄的上訴案,法官認為霍需要有律師協助,遂邀請張提供協助,張遂建議霍參加該計劃。

上訴人大讚代表律師

陳樹雄昨脫罪後與張握手致謝,並大讚張是他的天使,對於一度「無端」關押精神病院,陳表示希望不會再有市民像他一樣倒楣。當被問到會否憎恨原審裁判官時,陳表示沒有,但顯得無奈地稱:「就算法官話我大膽刁民,打我四十大板,我都唔敢出聲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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