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射燈:專家:可循法律追討

手機生產商的維修部門以並非全新的復修手機(更新機)換給消費者的做法惹人詬病,有法律界人士指此舉違反一般消費者的合理期望,認為手機若非因人為因素而損壞,生產商有責任在保養期內為消費者維修手機,若維修不果則應向消費者更換全新手機或退回手機原價,又指消費者若不滿生產商以「復修機」更換壞機的做法,可嘗試以法律行動追討。

律師黃國桐指出,一般消費者觀念上認為保養期內若壞機但又無法維修,手機生產商應更換全新手機或退款予消費者,若更換「二手機」或「復修機」並非消費者的合理期望。

復修機「走法律罅」

現時手機生產商普遍在買賣合約中只訂明「換機」,而非「換新機」,他認為此舉相當不合理,屬「走法律罅」的行為,「消費者唔係吹毛求疵,而係合理地壞機梗係要換新機,唔係換部『可以用』嘅機;就算退錢都係退返手機嘅原價唔係退折舊價啦,點解換機就要換部『折舊機』畀消費者?!」他又指「復修機」的零件或來自多部不同舊手機,質素難以保證,認為消費者有需要可嘗試追討。

「Money18免費即秒股票報價網站」現推出8升級功能,財經資訊,實時實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