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名年僅十六至廿歲失學青年,把握銅鑼灣一帶淫業情報開創商機,充當「淫業支援隊」上門向鳳姐推銷以包月形式提供毛巾避孕套,但遇上鳳姐拒絕幫襯後疑心有不甘,涉嫌在鳳樓外大叫大嚷趕客,表明「唔幫襯我就唔使旨意做生意」,結果被控勒索。四人昨日在觀塘法院提訊,其中一名十八歲青年為求獲准保釋,自爆父親任職城中一名年輕名媛的私人保鏢,但未能遂願,法庭下令將四人還押警方看管。
四名被告分別為王暐倫(十六歲)、報稱無業,但律師指他當裝修學徒;譚文凱(十八歲)、保安員;張煒麟(二十歲)、辦公室助理;以及余奕緯(十九歲)、無業。其中譚文凱透過律師申請保釋,指他在專責歌星藝人保安的公司工作,其父親為城中一名人的貼身保鏢。律師未有詳細透露其父的老闆是誰,但據悉譚父是替一名剛生育、並經常見報的年輕超級富豪太太工作。
案發於銅鑼灣駱克道鳳樓林立的合宜大廈。四名被告同被控一項勒索罪,指他們於本月五日在該大廈一單位,以恫嚇方式不當地要求女事主X交出一千五百元。控方申請案件暫時毋須答辯,要求押後至本月十三日到東區法院再訊,等候認人手續,並以案情嚴重、被告有機會干擾證人為由,反對各人保釋外出。
控方透露案情指,X為一名性工作者,事發當日,張、余兩名被告首先到X的單位拍門,推銷以月費一千五百元提供毛巾及避孕套等用品,但X拒絕幫襯。同日稍後四名被告一起再接再厲向X推銷,再遭X拒絕,其中一人便說:「咁你唔使做生意喇,畀啲顏色佢睇!」四人便在單位外大叫:「成個十二樓封咗喇,唔會有客㗎喇!」示意X若要做生意,便必須幫襯他們的服務。X報警求助。
律師申請保釋時則強調,被告曾向X遞上卡片,詳列電話姓名,故並不是非法手段推銷,而當時他們以「洗樓」形式逐層推銷,但只有X一人指控他們勒索。律師又指,走廊及單位外的閉路電視,應清楚拍到X其實與各被告有講有笑,見他們走得大汗淋漓,還遞上紙巾給他們抹汗,各被告實不明白為何X最終報警。
案件編號:KTCC 5308/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