儆淫懲奸除害蟲 最怕餘孽玩包庇

自作孽,不可活。壹淫媒推出鹹濕《爽報》誨淫誨盜,激起全城怒火,團體抵制,政黨抵制,屋苑抵制,學校抵制,港人齊聲說不。淫賤黎神憎鬼厭,淪為如假包換嘅坑渠老鼠,都算折墮咯!

正所謂,眾怒難犯。截至周五,影視處已收到一百二十八宗關於《爽報》內容不雅、淫褻、暴力及賭博嘅投訴,喺群情洶湧之下,該處總算識驚,主動將鹹濕《爽報》送去淫審處評級。尋日,評級結果終於有喇,其中一日嘅情色小說,同埋連續兩日嘅網上聲音版被暫定為第二類物品,即係不雅咁解。

何謂「不雅」?等功夫茶不厭其詳為大家解釋吓喇。根據《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被淫審處評為不雅嘅物品,不得向十八歲以下人士發布,包括派發、傳閱、交給公眾人士等,而且物品必須有封套,封面及封底除咗要有警告字句,仲要載有出版人資料添。好明顯,《爽報》完全唔符合條例嘅要求,咁會有乜嘢後果呢?後果就嚴重咯,任何人發布不雅物品罪名成立,首次定罪最高罰款四十萬元及監禁一年,如果再犯嘅話,最高罰款八十萬元及監禁一年。

嗱,條例就有喇,罰則亦唔算輕,當局究竟會唔會依法辦事,執正嚟做呢?咁就十分之令人懷疑囉。大家都知,香港地餘孽當道,漢奸猖獗,港府一向同淫賤黎沆瀣一氣,最鍾意玩包庇呢家嘢。呢,咁多年來,壹淫媒觸犯《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而被定罪嘅個案已經有一百一十六宗咁多,案底仲厚過電話簿,但當局從來冇一次認真處理,餐餐都係輕輕放過,罰款不過一萬幾千,更加從來冇人因此坐過一日監,同法律規定嘅罰則簡直差天共地。當局百擒百縱,淫賤黎更加有恃無恐,唔怪得香港畀佢搞到烏煙瘴氣喇!

正如學者宋立功話齋,當局對壹淫媒嘅罰則過輕,全無阻嚇作用,壹淫媒早就視之為經營成本一部分,一於繼續宣淫。仲有吖,當局次次檢控淫媒都係一拖再拖,根本同放生冇乜分別。

更令人嘆為觀止嘅係,港府除咗玩包庇,仲好鍾意玩雙重甚至三重標準添。例如○五年嘅Kelly Brook事件咁,刊登同一輯外國女星性感照片,《東方日報》及《太陽報》被評為二級不雅,而爛果報就被評為一級非不雅,有本喺香港出售嘅外國雜誌刊出冇遮冇掩嘅性感照,竟然連送檢都慳番。港府親疏有別,包庇淫媒,打壓正義,如果話冇政治目的,你信唔信吖?

講番《爽報》宣淫,淫審處今次又係例牌搵一張銷量唔多嘅報紙公布評級結果,好似唔想畀人知咁,究竟有乜嘢居心呢?點解唔刊登喺全港銷量最多嘅報紙呢?如果淫審處畀唔起廣告費咯喎,咁咪由政府新聞處喺網上公布囉,何必鬼鬼祟祟、閃閃縮縮呀!

無論點都好,《爽報》宣淫犯眾憎,依家既然被暫評為不雅,跟住就要睇司法機構點做喇。嗱,千祈咪再玩包庇吖,如果唔係,遲早同淫賤黎一齊「爽死」嘅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