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中年警員涉嫌致電報警及向警司虛報,稱遭人非法禁錮在警署內,被控兩項浪費警力罪。案件原定昨日在荃灣法院開審,但辯方突然指被告有精神問題,案發前後均感到有人迫害他,並見到同事頭上長角及有魔鬼跟着他,要求先替被告索取精神報告。裁判官一度不滿辯方之前一直無提出,但最終都決定索閱兩份精神報告以確定被告是否適合答辯,並將他收押至本月卅日再訊。
被告張永康(四十歲)昨應訊期間一直在庭上喃喃自語,控罪指他於去年十二月十六日,明知而向警察通訊員邵婉怡及警司黃漢坤,虛報有人犯罪,即聲稱被非法禁錮於葵涌警署,因而導致警力浪費。
辯方於開審前向裁判官稱,案發後已遭停職的被告,自二○○○年加入警隊後兩年,已發現有精神問題,一直到瑪嘉烈醫院求診,事發前六日亦曾因精神問題住院一天。
不過,被告於今年八月始透過私家醫生作詳細的檢查,並且於同月底取得報告,希望控方先考慮其精神狀況而申請將案押後。
案件編號:TMCC 953/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