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中環及沙田昨分別發生涉及救護車意外。昨晨九時許,一輛救護車往中環鴨巴甸街接載交通意外傷者送院時,疑路面狹窄,甫開車即撞向路旁石壆,車身刮花,車長報警處理,並由另一輛白車將傷者送院,幸無大礙。
另於昨晨十時許,姓李(四十二歲)救護員駕駛救護電單車,途經九肚山迴旋處時,突有一輛客貨車撞及電單車尾部,李人仰車翻,手腳受傷,同行救護車將他送院,並通知上級調派另一輛救護車前往中大。
對於救護車僅刮花車身需報警,恐會延誤傷者救治,消防處指屬正常程序,救護車遇交通事故,需即時停車報警,及通知上級派另一輛救護車協助,如病人或傷者情況嚴重,則由救護車主管決定是否原車繼續趕往醫院。社區組織協會幹事彭鴻昌稱,單因刮花車身而停車的「程序」有必要檢討,以免影響救治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