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委員會接獲涉及傢俬及裝修的投訴,每年都高踞十大之列,去年錄得一千三百五十五宗,較○九年升百分之六,今年首八個月已接獲九百五十一宗有關裝修工程及傢俬的投訴個案,絕大部分個案是雙方對成品或工程質素的期望有落差,亦有裝修公司開一日工便停工,或是「開吓停吓」,甚至未訂好合約已「先斬後奏」動工加料等,迫令業主「加碼」提高工程費完工。消委會建議市民做裝修工程時需要訂定合約,不宜口頭承諾,合約內容項目及費用等,更宜寫得詳細。
消委會收到其中一宗投訴是陳小姐○九年與裝修公司簽訂合約,並繳付五萬元訂金,惟工程進行了一天便告停工。事主雖然多番催促,但工程公司仍「歎慢板」,更向事主要求加收工程費才繼續動工。後經消委會交涉,雙方終協議取消合約,裝修公司答允退回三萬五千元了事。
另一個個案是張小姐○九年找工程設計公司報價裝修家居,雙方未訂好合約工程已開始,事主其後收到工程公司開列多達二十份共四十多頁的報價單,期間增減工程項目亦只接獲新項目報價單,從未得到完整裝修合約,她最後共繳付十三萬八千元,因擔心工程費沒完沒了,惟有向消委會求助。
亦有一個案是工程公司口頭向投訴人承諾完工後會有跟進服務,惟投訴人李先生於竣工後一個月發現地板翹起,卻遭該工程公司反口指合約無保養條款,拒絕兌現承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