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因改造食品隨時「入口」,消費者委員會發現市面一半豆漿飲品含微量基因改造大豆成分,但均沒有在包裝標示,當中七款更以「有機」飲品招徠,違反不應含基因改造物質的原則,部分則聲稱「非基因改造大豆製造」,消委會批評上述聲稱誤導消費者。該會指,雖然未有醫學證明基因改造食品不安全,但不排除若干年後才浮現對人體或生態環境的負面影響,建議當局立法強制飲品標示基因成分,並收緊可容許含量標準。
消委會抽查市面五十款即飲豆漿及沖劑,一半驗出有基因改造成分,當中十一款標示採用「非基因改造」或「不含基因改造大豆」、五款聲稱為「有機」豆漿,亦有兩款同時有兩種標示。測試指,不少著名豆漿品牌如安怡、百福、鈣思寶、楊協成及鴻福堂等均被檢出有基因改造成分,但含量極低而無法定量。四個樣本包括千葉、永和、百 味及大和的原味豆漿,分別檢出百分之一點一、零點五、零點四及零點二的基因大豆含量。
消委會宣傳及社區關係小組主席何沛謙指,本港現時並無立法規管基因改造食品銷售及標籤,食物安全中心○六年七月起推行的標籤指引只屬自願性質。雖然未有醫學證明基因改造食品有害,但由於非基因改造農作物有可能在收割、運輸、處理和儲存時,混雜基因改造農作物,他呼籲當局應強制執行標示制度,並立法禁止採用「非」或「不含」等字眼。同時,當局亦應參考歐盟及澳洲強制性標籤的準則收緊監管限量標準,現時歐盟及澳洲容許因意外混入基因改造成分的限量,分別為百分之零點九及百分之一。
香港有機資源中心表示,有機生產原則不容許在生產系統中加入基因改造物質,國際慣例只會接受「偶然」發生交叉污染問題。食物安全中心指,會繼續留意各地關於標籤制度的發展,並同業界保持溝通。